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6 年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防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汛前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压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层层落实。
二、限时整改
针对清单中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各单位要倒排工期,按期完成。涉及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销号管理
整改完成后,及时报请销号,未销号问题将视同未整改到位,继续跟踪督办。
请各单位于 4 月 1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含责任人、完成时限、是否销号等)报送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报(呈委领导)。
联系人:王志宇 联系电话:13865660816
附件:2026 年集中区汛前检查反馈问题清单
taptap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6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