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集中区管委会2025年度审计计划,财金部成立审计组,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5月9日对集中区管委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部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按照审计要求,管委会各部门提供了审计相关资料,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组依据其所提供的资料,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2025年6月20日第16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一、预算执行及部门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用财力135,00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8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3%,较上年增长25.06%;上级补助收入22,6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86%,较上年减少41.81%;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4万元;上解支出1,6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11,8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5%;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可用财力83,67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3,5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84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09%,较上年减少37.77%、债务转贷收入60,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37万元、调入资金1,9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28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4.7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67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4万元,其他支出45,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30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39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管理,江南集中区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纳入市级社保基金预算统一管理。
(五)超收财力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计可用财力106,234万元,年终实际可用财力135,008万元,两比超收28,774万元,超收27.09%,当年超收财力主要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农林水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计可用财力24,009万元,年终实际可用财力83,679万元,两比超收59,670万元,超收248.53%,当年超收财力主要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61.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5亿元、普通专项债余额22.54亿元、自求平衡专项债余额10.65亿元。
(七)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数32,60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27,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预算数17,60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3,693万元,占比50.33%;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税收入预算数15,00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3,514万元,占比49.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84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68万元。
(八)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平衡。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59,62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01.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23.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87.49%。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59,62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65%,其中,基本支出1,957.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03%、项目支出157,668.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7.43%。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江南集中区管委会加强财政统筹、加快支出进度、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运行平稳。
(一)强化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收入管理,推动财源建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8亿元,同比增长25.06%;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2.26亿元,超年初预算0.31亿元。二是提高支出效益,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保障涉企政策兑现、基建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二)加强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加强全口径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全年共化解隐性债务4.09亿元,隐性债务余额清零。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全年累计争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4.58亿元。
(三)激发国企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新一轮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要求,制定《taptap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制定《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存量经营性资产盘活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完善管理体制,提升资产经营效益。
审计发现,集中区管委会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预备费年初计提比例不足。2024年预备费年初预算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6,234万元,预备费占比0.94%,未达规定的1%至3%的标准比例。
整改建议:财金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的规定计提预备费。
2.非税收入(罚没收入)上缴不及时。2022年至2024年共收取罚没收入15.35万元。其中,2022年收取罚没收入0.02万元(建设类罚没收入)、2023年收取罚没收入5.06万元(其中建设类0.66万元、安全生产4.20万元,其他0.20万元)、2024年收取罚没收入10.27万元(其中建设类1.36万元、安全生产7.04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1.15元、纪检监察罚没收入1.5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15.35万元罚没收入未上缴国库。2025年4月8日,该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3.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上缴不及时。2024年11月财政专户收到安徽科建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缴入的土地出让收入1.7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笔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2025年4月8日,该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整改建议(2-3#):财金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第一条“暂未实现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的,应当将先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的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二)政府采购方面
4.第三方巡查项目招标流程、招标文件不规范。taptap中高安全风险企业第三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两个问题。(1)招标流程不规范,委托代理合同在招标项目审批前签订。集中区采购类招标文件审批单中,集中区分管领导意见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意见的签署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而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签订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2)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前后矛盾。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第14.3项明确任何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整改建议:应急管理局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对代理机构代理质量的核验。
(三)信息公开方面
5.政府投资计划未按规定进行公开。2024年度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截止审计日未公开。
整改建议:规建部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第三十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的规定及时做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公开工作。
6.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对专项债券信息进行公开。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专项债券项目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专项债券项目信息公开职责。
整改建议:建投集团应按照《池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池财债〔2022〕265号)第三十四条“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每年6月底前按要求公开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主要包括:截止上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运营情况、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其他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等”的规定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及时公开专项债券相关信息。
(四)内部控制方面
7.资产划转批复之前签订资产划转协议。江南集中区管委会2024年11月13日与安徽省江之南市政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无偿划拨转让协议,而资产主管机构《关于无偿划转消防用车的批复》的批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整改建议:应急管理局应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履行资产划拨程序,今后杜绝未批先办的类似情况发生。
8.出差审批之前先出差。(1)2024年1月73号凭证显示,出差审批单填单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出差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先出差后审批。(2)2024年1月74号凭证显示,出差审批单填单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出差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先出差后审批。
整改建议:综合管理部应严格按照《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机关差旅费办理办法》、《关于明确接待费、差旅费支出审批事项的通知》(江南财金〔2021〕2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事前审批程序。
9.公务接待报销不及时,呈批单与菜单日期不符,公务接待结算时公务卡使用率不高。审计发现,部分公务接待报销严重滞后,前后相隔超过1年,结算方式为报销时转账支付。(1)产业发展部(招商部):2024年4月70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3年1月9日午餐,而菜单日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4月120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晚餐,而菜单日期为2024年1月9日。(2)综合管理部:2024年5月118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4年3月2日晚餐,而菜单日期为2023年3月2日;2024年9月249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4年6月1日晚餐,而菜单日期为2023年6月1日;2024年9月276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4年6月1日晚餐,而菜单日期为2023年6月1日。(3)集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14号凭证显示,接待呈批单批准就餐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晚餐,而菜单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
10.审批时间在公务日期之后、审批表中维修日期与实际进厂维修日期不符。2024年1月19号凭证显示,集中区车辆维修审批表中汽车(皖R10010)维修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审批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根据池州市永清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单据显示,进厂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
11.防控物资到货之前领用,报销不及时。2024年1月31号凭证显示,支付22年购买疫情物资(食品)款5946元,送货单日期分别为2022年11月25日和2022年12月3日,执法分局防控物资领用单显示2022年11月26日全部领用;报销严重滞后,跨两个会计年度报销。
整改建议(9-11#):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十条“(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关于明确接待费、差旅费支出审批事项的通知》(江南财金[2021〕20号)“一、明确接待费、差旅费支出审批主体。1.自2021年5月开始,对于接待费、差旅费支出,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职责,并对报销依据、金额、合规性以及报销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等内容负责”等相关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公务接待行为务必遵守事先审批原则,对支出费用单据严把源头关,加强费用报销环节审核力度,确保单据内容符合基本的流程顺序。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比例计提预备费;加强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资产全周期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规定,确保程序规范;加强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严格履行资产配置、使用、划拨等各环节的审核与监督职责,加大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规定需公开事项及时公开。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及时公开,专项债券相关信息按照《池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公开。
(四)持续规范内部控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严把程序审核关,杜绝程序性问题;严把支出凭据源头审核关,重点审核支出凭据的合规性、逻辑性及与相关制度文件的契合度;持续优化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各责任单位根据报告及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财金部711办公室。
附件:集中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部门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taptap管委会财金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