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安徽旺盛添加剂有限公司《添加剂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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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添加剂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taptap乐山路以东淮河西路以北D25-2地块 |
建设单位 |
安徽旺盛添加剂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taptap乐山路以东淮河西路以北D25-2地块。项目购置标准COD消解器、电热恒温干燥箱、智能多参数水质检测仪、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等检测仪器及辅助设备19台(套),对现有项目产品、原料中相应指标进行检测。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检测废气,通过万向集气罩和通风柜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硫酸雾、HCl、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及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实验室蒸馏浓水,在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产业集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属于危险废物的废药剂瓶、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送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已建,35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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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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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