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关于江南产业集中区正源产业园品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绿化带,采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浓度为684 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3.2倍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江南产业集中区正源产业园品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绿化带,采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浓度为684 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3.2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依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品毅纺织公司做好搬迁时各项环境管理善后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目标任务
关停该企业,“两断三清”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关于品毅纺织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绿化带的问题,现场核查为生产废水接到污水处理设施的管道出现破损,问题指出后,企业现场已立即修复破损管道,未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目前该企业已拆除搬迁,做到“两断三清”,厂区周边环境已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 3 月 31 日至 2025年 4 月 14 日,共 10 个工作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5年 3 月 31 日